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418/2020-00012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报告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公开日期 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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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市环保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本报告通过网上宿迁和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布。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为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加深人民群众对环保事业的参与度,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宿政办发〔20192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环保主业,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呈现良好态势。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外公开的内容有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空气环境质量状况、环保工作动态;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程序及办理情况;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程序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情况;污染控制、生态保护情况;通知、文件、公示等。2019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37余条。主要利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市政府网站宿迁信息公开专栏、宿迁环保政务微博、微信主动公开。

二是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2019年,我局共收到37次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均向申请人(机构)及时进行回复。申请主体为公民的23件,占比62.2%;申请主体为企业的8件,占21.6%;申请主体为社会团体的6件,占比16.2%2019年,未出现向申请人(机构)进行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是增强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2019年我局大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强重大环境政策解读,利用宿迁日报、网上宿迁宿迁生态环境局网站、宿迁环保双微公开环境状况公报、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空气环境质量月度考核等信息130余条,发布《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四大热点解读》等政策解读文章30余篇。2019年,全市政务双微排名中宿迁环保微博排名第十、微信排名第二十名;及时公开环境污染行政处罚信息,2019年全年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109起,在局网站改版的基础上,将行政处罚作为专栏并放在网站醒目位置滚动播出,并在网上宿迁信息公开栏目予以公开;重点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我局2019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协委员提案16件,共计28件,并已全部公开至网上。

四是创新工作信息平台建设。以企业排污许可证为载体,整合企业行政许可、移动执法、信用评价等数据,抓住污染治理设施用电量、温度、压力等关键指标,借助信息化技术,形成环境数据中心,准确掌控企业运行状况及排污数据,对企业排污过程+结果全方位立体监控,确保用真实、精准、全面的数据为污染防治提供决策依据。

五是做好信息建设监督保障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建设政府、企业、公众三方门户管理平台,实现环保信息的互动与交流。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知多少知识问答20余次,回应群众关注热点问题80余次。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858件,其中12345平台120件,12369电话举报342件,省厅下发交办单212件,群众来信来访70件,环保举报系统114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全面自查2019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上还不够完全统一,处室单位信息公开培训不足。针对这些问题,2020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整改:

一是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人员和岗位工作能力建设。将政务公开列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内容,纳入全局性年度学习计划。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积极参与省、市级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全局性各岗位相关人员工作能力,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深入、有效。

二是加强平台载体建设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信息更新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更新相关栏目信息。同时,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便民的作用,定期对办事服务栏目进行排查梳理,对信息的准确性、功能实用性进行核验,确保服务真实可用。

三是落实信息公开审核。严格信息审核制度,信息提供单位要采取三级审核机制,即信息拟稿人、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确保信息准确真实。同时,局信息中心对发布信息进行再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信息一律作退回处理。

四是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上网信息准确、真实,不发生失泄密问题,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政府信息、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确保链接正确有效、网站安全平稳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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