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418/2025-00043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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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市生态环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本报告通过网上宿迁和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宿迁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扎实做好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主动公开全市生态环境信息,全力做好有关政府信息的依申请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工作水平,推动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不断健康发展。

(一)加强重点领域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以门户网站、“双微”平台为主阵地,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丰富解读回应渠道和内容。全年在门户网站发布信息900条。宿迁生态环境”年内发稿1379篇,微信粉丝量22406人,宿迁生态环境”全年发布内容5660条,粉丝219916人。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民声在线等发布活动5次。强化省市重点媒体合作,在央视新闻、新华社、新华日报、江苏新时空等国家、省级媒体发稿70余篇,其中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1篇、新华日报头版2篇刊发我市生态大公园建设成果。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条例》和《宿迁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文件要求,不断规范和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件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4年,我局共收到38次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均依法依规向申请人(机构)进行回复。申请主体为公民的37件,占比97.37%申请主体为商业企业1件,占比2.63%

(三)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坚持谁产生、谁审核、谁负责原则,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强化政策解读,通过宿迁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发布解读信息,及时解疑释惑,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予以回应,确保信息公开栏目信息更新及时、规范、实用、准确。

(四)强化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互联网平台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将门户网站、两微一端作为宿迁市生态环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首要平台,落实专人负责建设、管理、运维和应用,对照规范标准完善专栏平台建设,优化栏目结构,提升访问友好性,不断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确保平台公开功能正常发挥,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同时,扩宽信息公开渠道,健全政策咨询、部门信箱、信访投诉等平台,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反映强烈、亟需协调解决的环境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突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在信息公开栏目增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栏目,主动公开局内各直属单位的办公信息,方便群众获取。

(五)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检查,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2024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被举报、投诉等行为;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诉讼情况,没有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造成重大影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35

第二十条第  

信息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4

行政强制

11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1

0

0

0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予以公开

29

1

0

0

0

0

3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客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37

1

0

0

0

0

3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方式、政策解读、内容优化等方面的工作还有待提高。2025年,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是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聚焦群众关注事项,了解群众诉求,不断拓展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继续发挥政府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性、全面性和覆盖面,不断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办事指南,不断提升公众查阅信息、咨询办事体验和满意度。

二是着力推动重点信息公开。以公众关心关注为重点,推动大气、土壤、水等环境信息、环境影响评价、行政执法、行政处罚、重点污染源企业监管等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服务,对规范性文件按要求进行解读,对部分影响范围广、群众关注度高的文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解读。

三是强化环境信息公开指导。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学习信息公开先进经验和经典做法,指导各县(区)局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审核、规范公开流程,加大生态环境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用。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25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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