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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绿”+“税务蓝”,共绘绿水青山

  • 发布日期: 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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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绿色税收的职能作用,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屏障,进一步做好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切实提升环境保护税征管质效,持续释放环境保护税的“绿色效应”,同时帮助企业提高环境保护税申报质量,解决申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近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税务局先后到江苏华兴玻璃有限公司、江苏天玻包装有限公司、宿迁思睿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开展环境保护税辅导调研。

调研组详细了解了各家企业的生产、排污、治理等情况,并对企业环境保护税申报人员提出的涉税问题,现场进行解答。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就“绿色发展领军企业”“绿色标杆”企业的申报工作等重点工作进行宣讲,并将相关法律法规汇编送给企业环保负责人;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也就环境保护税的计算方法、税源调整操作等内容进行针对性辅导。

自2018年“费改税”实施以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与宿迁市税务局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信息交换机制,有效提升全市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水平。接下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与宿迁市税务局将继续加强部门联动,协同向“绿”而行。鼓励企业通过不断提升污染治理能力来降低排放标准,从而享受环境保护税减免政策,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同时,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既保证税收优惠政策宣传面全覆盖,又保证享受主体精准“滴灌”,为促进全市生态环境改善、倡导绿色发展理念贡献部门合力。(来源:执法局  审核:王世君、邵 丹  审签:王 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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