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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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对宿迁市广昊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电子芯片基板及半导体元器件专用球形硅微粉制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的批复
索引号 014319418/2025-00278 分类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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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宿迁市广昊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电子芯片基板及半导体元器件专用球形硅微粉制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的批复

宿环建管表2025033


宿迁市广昊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江苏瑞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电子芯片基板及半导体元器件专用球形硅微粉制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此公司位于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产业园标厂C5幢(建筑面积1728m2),原环评报告表于2024年7月通过环评审批(批复文号:宿环建管表2024073号)。此项目目前已建成,在试生产过程中,发现因供氧因素制约,导致煅烧阶段产生颗粒物,对比原环评增加了污染物排放,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属于重大变化,故重新报批环评报告表。此项重新报批后,其他建设内容与产品方案均不调整。此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仅从生态环境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中所列内容调整。

二、此项目重新报批后,新增的辊道窑煅烧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表3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的限值。新增废气污染物:颗粒物≤0.097t。

三、其他管理要求仍按原环评批复(宿环建管表2024073号)执行。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25527日    

抄送:宿豫区新庄镇人民政府,宿迁市宿豫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服务中心,宿迁市固废辐射与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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