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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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泗阳佳辉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佳辉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索引号 014319418/2025-00496 分类 建设项目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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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泗阳佳辉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佳辉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宿环建管〔202526

泗阳佳辉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江苏方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佳辉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泗阳佳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辉科技)位于泗阳经济开发区267省道东侧、吴江路南侧,拟建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佳辉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本项目总设计处理规模3m3/d,配套建设2m3/d再生水工程,外排污水1m3/d分三期建设,每期建设1m3/d,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66.7%处理对象为印染中心内产生的印染废水,主要来源为印染中心内化纤类印染废水、棉纺类印染废水。项目配套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及中水回用管网建设工程、尾水生态湿地工程、城东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工程等20个减排工程未完成前,本项目不得申领排污许可证,不得投产。

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技术评审会议纪要专家复核意见此项目在落实20个减排工程《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不利影响可有效减缓和控制,仅从生态环境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必须逐项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和事故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保要求,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水解酸化池、缺氧池、好氧池、污泥储池、污泥调理池、污泥浓缩池等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采用2生物洗涤塔+碱喷淋塔处理后分别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达标排放。NH3H2S、臭气浓度执行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5、表6浓度限值。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印染中心内产生的印染废水经一企一管接到本项目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工艺:机械格栅+综合调节池+冷却塔+气浮+混凝初沉池+综合水解池+AO+二沉池+磁混凝沉淀),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接入城东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仅为本项目配套,不接纳其他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尾水达到《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标准要求后不低于66.7%的尾水回用于泗阳印染中心内印染生产工序,不得进入其他工序,剩余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A标准、总锑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432-2018)表1标准后,经生态安全缓冲区(尾水湿地)进一步净化后通过北二干渠进入淮泗河

(四)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收集、贮存、管理、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废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严禁固体废弃物随意排放,厂区的固废暂存场所按国家规定要求分类设置,防止二次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污泥须开展危险特性鉴别,取得鉴别结果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化验废液、化验废试剂瓶、在线检测废液、进出在线检测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同时做好台账和系统登记管理工作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各类污水池体、危废库、进出水在线监测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各项环境治理设施应进行安全评估、公示,向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评估要求落实到位。落实《报告书》提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并定期进行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保证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能力,并做好监控,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全厂设1废水间接排放口1雨水排放口2根排气筒应按要求规范排污口和标志,并按污染源自动控制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测和用电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九)本项目建成后,全厂设置以厂界外扩100m形成的包络线作为卫生防护距离范围。目前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目前无敏感目标,以后也不得新建。

、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初步核定为:

)大气污染物

有组织排放量:NH33.991t/aH2S0.155t/a

无组织排放量:NH30.933t/aH2S0.036t/a

水污染物(接管量/外排量废水量1095/365t/aCOD2190/109.5t/aSS1095/36.5t/aBOD5547.5/36.5t/a氨氮219/5.475t/a、总氮328.5/36.5t/a、总磷16.425/1.095t/a、总锑1.095/0.365t/a、苯胺类10.95/1.825t/a

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规范处置。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你公司当对《报告》的内容和结论负责。

、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站等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你公司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申请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你公司在项目建设中、建设后应主动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宿迁市泗阳生态环境局宿迁市泗阳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25829

(此件公开发布)

(项目统一代码:2405-321323-04-01-813586

抄送:宿迁市泗阳生态环境局,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服务中心、市固废辐射与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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