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王成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生活中废旧电池的处理力度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市城管局、市工信局落实建议的办理工作,明确建议的具体承办处室和责任人,对办理程序、办理标准、工作日程等也做出了具体要求,确保答复质量。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废旧电池行业规范管理文件。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相继出台《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本)》及《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鼓励、规范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完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强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共建回收渠道,构建跨区域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废旧动力电池在备电、充换电等领域安全梯次应用。
(二)废旧电池分类收储管理情况。一是妥善收集废旧电池。市城管局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将废旧电池纳入“有害垃圾”进行管理,通过加强宣传引导、积分兑换、设置有害垃圾投放桶等措施,引导广大市民对废旧电池进行精准分类投放。目前,全市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小区达846个、乡镇54个,分占全市居民小区和乡镇总数的100%、65.9%,全市累计配套“有害垃圾收集桶”4489个,仅今年以来就发放有害垃圾积分7932分,收集废旧电池0.33吨。二是规范管理废旧电池。按照“统一收集、安全存储、规范处置”的要求,不断提高废旧电池规范管理水平,采取PPP、BOT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探索和推行废旧电池收集、存储市场化运营模式,全市共引入京环资源、华展股份、明日集团、积富环保、天楹公司、联运公司等6家专业化回收企业,配套建设有害垃圾暂存库房10个,对废旧电池实行单独贮存管理,并定期交由具有经营资质的处置企业规范处理,实现废旧电池全链条、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
(三)废旧电池终端处置管理情况。一是推进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处置单位能力建设。我市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进铅酸蓄电池综合利用及收集能力建设,先后建成江苏天能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年25万吨废铅蓄电池(含铅废料)无害化综合利用项目和12家废铅酸蓄电池收集企业,合计收集能力27.5万吨/年,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开展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根据省厅《关于加强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238号)要求,指导江苏天能资源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编制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按照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要求,以销售网络为依托,将销售网点全部纳入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编制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清单,构建完善的“试点单位-集中转运点-收集网点”三级回收体系,采取逆向回收模式,不断提高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率。同时,建立完善废铅蓄电池管理信息系统,采用“互联网+回收”方式,将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延伸到收集网点终端,如实记录收集、贮存、转移废铅蓄电池的数量、重量、来源、去向等相关信息,并定期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和核查管理,实现废铅蓄电池收集全过程信息管理。三是加强废铅蓄电池单位环境监管。根据省厅《废旧动力蓄电池环境管理指南》要求,督促天能公司定期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要求等,落实污染防治要求。此外,严格执行跨省转移审批制度,转移废铅蓄电池出省贮存、利用、处置的,报经省厅备案批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废铅酸蓄电池收集处置单位三级回收体系规范化评估检查,每年实现全覆盖,并根据评估结果健全退出机制,确保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强化执法检查。开展铅酸蓄电池行业“双随机”检查及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三级回收体系单位非法收集、运输、拆解、销售废铅蓄电池以及不按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非法处置废酸液、非法接收倒酸电池、再生粗铅、铅膏铅板等违法行为,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三)强化宣传引导。继续扎实开展废旧电池回收宣传教育,鼓励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及在备电、充换电等领域安全梯次应用,规范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降低废旧动力电池对生态环境影响,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