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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迁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初始名录的公示

  • 发布日期: 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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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名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发〔20225号)文件要求,确定宿迁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初始名录,现就名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130日至2023331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联系方式:电话:84363260,电子邮箱:sqstwm@126.com,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平安大道68号。

宿迁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初始名录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231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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