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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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沭阳县第一人民医院新增1台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索引号 014319418/2025-00491 分类 污染防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公示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5-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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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沭阳县第一人民医院新增1台DSA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825日至2025827日(3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相关环保承诺

1

沭阳县第一人民医院新增1DSA项目

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新城路18号医院1号楼1

沭阳县第一人民医院

江苏玖清玖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医院计划在1号楼1楼新建一座DSA机房,配备一台DSA(最大管电压125kV,最大管电流1000mA)用于诊断及介入治疗。

一、辐射安全管理机构

已按文件形式成立辐射防护管理组织机构,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且明确其管理职责。

二、辐射安全和防护措施

本项目DSA室四侧墙体为24cm实心砖墙+2mm铅板,顶部为15cm混凝土+2mm硫酸钡板,底部为15cm混凝土,各防护门均采用4mm铅板,观察窗采用4mmPb铅玻璃。

本项目DSA室拟设置的辐射安全装置和保护措施主要包括:(1)在DSA室的控制台处设置观察窗和对讲装置,观察窗设置的位置应便于观察到受检者状态及防护门开闭情况;(2)在电动防护门上设置工作状态指示灯,警示灯箱处设置警示语句,如“射线有害、灯亮勿入”,并在醒目位置张贴“当心电离辐射”以及放射防护注意事项;(3)在电动防护门上设置门-灯联锁装置,工作状态指示灯与防护门能有效联动,DSA室各手动防护门设置自动闭门装置;(4)在电动防护门设置防夹装置;(5)在DSA室内诊断床上、控制台上设置急停按钮;(6)为本项目开展同室操作的辐射工作人员配备双个人剂量计,为隔室操作的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7)为辐射工作人员和患者配备一系列防护用品,包括铅橡胶性腺防护方巾、铅橡胶颈套、铅橡胶帽子、铅橡胶围裙、铅防护眼镜以及若干介入防护手套;(8)医院拟在DSA室顶部设置通风系统,能够保持通风良好的要求。

三、人员配备

医院计划安排辐射工作人员参加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医院计划安排有资质的单位对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并建立完整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医院计划安排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参与职业健康体检,在体检合格后方可参与辐射工作。

四、监测仪器和防护用品

医院计划为本项目配备1台辐射巡测仪、2台个人剂量报警仪。

五、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已根据相关标准要求,制定了一系列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医院还应根据相关条例、办法以及本报告的要求对制度的内容进行完善补充,并在今后运行中结合实际工作不断完善,使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联系电话:0527-84330720

通讯地址:平安大道68号210室,宿迁市生态环境固废辐射与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中心,邮编22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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