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2024年度宿迁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014319418/2025-00095 分类 重点工作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通报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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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宿迁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要求我市持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4年度宿迁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组织开展了27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评审工作,其中第一阶段调查报告15本,第二阶段初步调查报告12本;一次性通过评审的报告共计26本,一次性通过率96.3%

相比2023年,全市申请评审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质量有所上升,一次性通过率由90.2%上升至96.3%。但评审中仍发现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报告中关于地勘及水文地质资料多为引用内容,未针对调查地块的适用性进行分析,对现场工作情况描述不充分;二是人员访谈类型不满足要求,重点缺失街道工作人员及周边居民;三是现场及实验室质控内容过于简单,质控章节未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编制;四是地块内及周边500m范围内工业企业生产及产排污情况分析不细致,特征污染物分析不全面,检测因子遗漏。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资规部门持续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切实提升宿迁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质量各调查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切实提高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相关工作质量;各业主单位要按照《土壤法》要求提前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重点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前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审,并积极将相关从业单位业绩质量情况纳入评标标准;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文件,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把牢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关。

附件:2024年度宿迁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统计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25213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4年度宿迁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统计表

序号

调查单位

报告数

一次通过数

一次通过率

报告专家评审平均得分

1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6

6

100%

82.5

2

南京源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

4

100%

82.8

3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3

3

100%

78.2

4

江苏地质基桩工程公司

2

2

100%

80.3

5

江苏玖清玖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

2

100%

69.3

6

中钢(南京)生态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1

1

100%

84

7

江苏华东有色深部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有色金属华东地质勘查局资源调查与评价研究院)

1

1

100%

81.7

8

南京凤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1

100%

80.6

9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1

100%

80

10

山东开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1

1

100%

80

11

江苏恒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1

100%

77

12

南大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江苏)有限公司

1

1

100%

69.6

13

江苏国正检测有限公司

1

1

100%

68.4

14

江苏海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1

100%

66.7

15

江苏磁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

0

0%

/

总计

/

27

26

96.3%

/

注:一次性未通过地块未统计专家评审得分情况。

关于2024年度宿迁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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