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1年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迁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环保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4338620;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地址:sqepi@163.com)。
一、概述
2012年,市环境保护局按照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职责清晰、内容明确、重点突出、形式多样、程序规范、监督有效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加强学习培训,拓展公开层面,信息公开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宿迁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宿迁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能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公开的内容方面,只要不涉密的和按规定可以公开的,力求全部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有政策法规、机构职能、环境质量、行政许可、环评审批、通知、公告和环保工作动态等八大类。目前,对外公开的内容有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空气环境质量状况、环保工作动态;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程序及办理情况;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情况;污染控制、生态保护情况;通知、文件、公示等。
(三)公开的形式
一是利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在市政府网上宿迁“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三是市环境保护局档案室可以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情况
2012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0件。
(二)受理办理情况
2012年申请公开的0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对公开的信息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31日,未接到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或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尚存在宣传力度不够,教育培训还有欠缺,网站运行速度比较慢等问题。我们会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