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宿迁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迁环保网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迁市环保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4338620;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地址:sqepi@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2013年以来,严格按照“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规范管理、稳步推进”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理顺办事机构。明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承办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局法规处负责依申请公开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核。
(二)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在宿迁环保网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结合上级环保部门要求及我市环保工作实际,多次对环保网进行改版完善,并指定专人负责专栏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工作,保障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准确和有效。
(三)加强学习研究。利用局务会议、业务学习会,多次进行《条例》的宣贯学习。同时,安排人员到省厅学习调研,借鉴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内容: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有政策法规、机构职能、环境质量、行政许可、环评审批、通知、公告和环保工作动态等八大类。目前,对外公开的内容有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空气环境质量状况、环保工作动态;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程序及办理情况;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情况;污染控制、生态保护情况;通知、文件、公示等。2013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1679条。
2.公开形式: (1)利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在市政府网上宿迁“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3)市环境保护局档案室可以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共收到9人次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涉及要求公开个别企业的污染监测数据、全市排污费使用情况、PM2.5监测数据等信息,均向申请人进行回复。
(三)收费情况。截止2013年12月31日,对公开的信息没有收费。
(四)咨询处理和社会调查情况。无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无
三、存在问题和2014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宣传力度不够,教育培训还有欠缺,网站运行速度比较慢等问题。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改进措施。2014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业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尤其是环保部及省环保厅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新要求新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