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市环保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网上宿迁”和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宿迁环保”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宿城区平安大道68号114室,邮编:223800,电话:84338620,电子邮箱:sqepi@163.com)。
一、 工作概况
今年以来,为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加深人民群众对环保事业的参与度,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宿政办发〔2018〕6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环保主业,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呈现良好态势。
二、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有政策法规、机构职能、环境质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环评审批、通知、公告和环保工作动态等八大类。目前,对外公开的内容有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空气环境质量状况、环保工作动态;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程序及办理情况;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程序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情况;污染控制、生态保护情况;通知、文件、公示等。2018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8000余条。主要利用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市政府网站宿迁“信息公开”专栏、宿迁环保政务微博、微信主动公开。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共收到57次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均向申请人(机构)及时进行回复。申请主体为公民的33件,占比57.9%;申请主体为企业的13件,占比22.8%;申请主体为社会团体的11件,占比19.3%。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未出现向申请人(机构)进行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2018年我局大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健全环境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多次开展新闻发布活动;
加强重大环境政策解读,在“网上宿迁”网站、“宿迁环保局”门户网站、“宿迁环保”微信公众号、“宿迁-环保”官方微博累计发布政策解读文章31篇;
及时公开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及时公开环境污染行政处罚信息,2018年全年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202起,在局网站改版的基础上,将行政处罚作为专栏并放在网站醒目位置滚动播出,并在网上宿迁信息公开栏目予以公开,增强了环保执法工作的权威性和对工业企业的威慑力,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
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微博、微信共回应180次,全年共受理环境信访1067件,其中12345平台87件,12369电话举报235件,省厅下发交办单488件,群众来信来访71件,环保举报系统97件。
实时发布国控监测点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AQI)值,发布空气质量日报365期,水质周报51期。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进行了“应公开尽公开”,包括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8个方面。及时更新建设项目环评,2018年,市环保局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215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21项。完善市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督促相关排污单位认真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做好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报告公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重点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我局2018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委员提案24件,共计40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的要求,已全部公开至网上。
四、本地本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一些特色亮点做法
(一)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增强
全市环保系统坚持做到每天都有声音;每周发布一期环境监管周报,同时寄送至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经常性召开新闻发布会或通气会;每月编发一期环境质量和不定期的区域环境突出问题监管专报,及时送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县区党委政府,环保工作透明度和公众满意率持续增强。2018全国环境互联网会议发布的中国环境政务新媒体排行榜和中国环境政务新媒体年度报告显示,“宿迁环保”微信在全国383个设区市环保官方微信中,位列城市最具影响力公众号榜单第十名,获城市最受认同公众号榜单第二名。省环保厅网站发布85 篇,江苏环境杂志上稿23篇,中国环境报上稿34篇;新华日报上稿24篇; 新华网上稿11 篇。
(二)创新工作平台完善公开渠道
创新建设了“宿迁市共建共治共享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环境监测综合感知体系,将全市16个空气站、30个水质站、10个噪声站、115个土壤监测点、12个国考断面、25个省考断面、4913家企业、155家自动监测数据、5639个用电工况监测点位数据全部进行统一整合和存储,形成“环境数据中心”,准确掌控企业运行状况及排污数据,对企业排污“过程+结果”全方位立体监控,确保用真实、精准、全面的数据为污染防治提供决策依据。完善信息公开、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建设政府、企业、公众三方门户管理平台,实现环保信息的互动与交流。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
2018年,我局共收到57次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均向申请人(机构)及时进行回复。申请主体为公民的33件,占比57.9%;申请主体为企业的13件,占比22.8%;申请主体为社会团体的11件,占比19.3%。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全面自查2018年工作的基础上,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上还不够完全统一,县区环保部门无网站,处室单位信息公开培训不足。针对这些问题,2018年我局将采取以下方式进行整改:
(一)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
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人员和岗位工作能力建设。将政务公开列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策法规内容,纳入全局性年度学习计划。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积极参与省、市级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全局性各岗位相关人员工作能力,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深入、有效。
(二)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和平台载体建设
将结合全市环保机构工作,待改革到位后将根据机构设置及人员安排成立由市局各处室、各单位、各派出机构相关业务人员组成的织密全局信息公开网络。充分利用多方信息平台,强化全市环保系统环境监察、监测、监管全过程公开的力度,并结合新工作安排制定切实可行考核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