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418/2022-00024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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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市生态环境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通过网上宿迁和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公布。

今年以来,为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加深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参与度,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主业,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呈现良好态势。

一是加大重点生态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建立环境质量专栏,及时公开2021年度辖区内的环境质量公报、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声环境质量等信息等。按要求及时公开全市2021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定期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和重大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同时加大典型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公开曝光力度。2021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310余条。主要利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市政府网上宿迁信息公开专栏、宿迁环保政务微博、微信主动公开。

二是依法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共收到纸质和网站后台的依申请信息公开34,均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制度,及时有效办结。其中申请主体为公民的30件,占比88.24%申请主体为社会团体的4件,占比11.76%2021年,未出现向申请人(机构)进行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是增强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2021年我局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强重大环境政策解读,利用宿迁日报、网上宿迁宿迁生态环境局网站、宿迁生态环境双微公开环境状况公报、典型案例、法律法规解读等信息80余条,发布《宿迁市2021年大气、水、土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宿迁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等政策解读文章30余篇。及时公开环境污染行政处罚信息,2021年全年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237重点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我局2021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8件、政务委员提案18件,共计36件,并已全部公开至网上。

四是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更好地促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坚持将政务新媒体和门户网站每工作日更新,及时公开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监管等信息,同时强化对政务新媒体和门户网站运行状况的日常监管工作,明确功能定位,完善体制机制,确保发布内容的权威性、时效性、实用性。

五是做好信息建设监督保障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建设政府、企业、公众三方门户管理平台,实现环保信息的互动与交流。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2021年,受理省厅微信平台厅长我留言平台及宿迁生态环境微信局长我留言平台群众环境投诉、咨询103条,形成交办单84期,均已办结。所有正在核实办理信访件均在办理时限内,无一件超期办结,没有一起一人赴省进京上访,环境信访维稳总体情况较为平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俏息内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03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0

0

4

0

0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

()予以公开  

13

0

0

1

0

0

14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3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中请内客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中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其他处理

1.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28

0

0

4

0

0

3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4

0

8

1

0

1

3

5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个别栏目信息更新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在做好政府信息依法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按照上级政策及时对原有的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进行补充完善,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切实满足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获得感的需求;二是将重要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不断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可读性和权威性;三是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开展时效督办,杜绝超期更新或回复;四是加强信息公开专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内,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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