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418/2023-00014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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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uqian.gov.cn)和宿迁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http://sthj.suqian.gov.cn/)公布。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为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加深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参与度,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主业,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呈现良好态势。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外公开的内容有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空气环境质量状况、环保工作动态;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程序及办理情况;环境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程序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情况;污染控制、生态保护情况;通知、文件、公示等。2022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6870余条。主要利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市政府网上宿迁信息公开专栏、宿迁生态环境政务微博、微信主动公开。

二是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共收到44次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均向申请人(机构)及时进行回复。申请主体为公民的44件,占比100%申请主体为社会团体的0件,占比0%2022年,未出现向申请人(机构)进行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是增强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2022年我局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强重大环境政策解读,利用宿迁日报、网上宿迁宿迁生态环境局网站、宿迁生态环境双微公开环境状况公报、典型案例、法律法规解读等信息137余条,发布《宿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宿迁市生态环境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等政策解读文章20余篇。及时公开环境污染行政处罚信息,2022年全年共公开行政处罚案件184重点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我局2022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2件、政务委员提案10件,共计22件,并已全部公开至网上。

四是创新工作信息平台建设。以企业排污许可证为载体,整合企业行政许可、移动执法、信用评价等数据,抓住污染治理设施用电量、温度、压力等关键指标,借助信息化技术,形成环境数据中心,准确掌控企业运行状况及排污数据,对企业排污过程+结果全方位立体监控,确保用真实、精准、全面的数据为污染防治提供决策依据。

五是做好信息建设监督保障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公众监督、举报反馈机制,建设政府、企业、公众三方门户管理平台,实现环保信息的互动与交流。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环境问题。2022年,受理省厅微信平台厅长我留言平台及宿迁生态环境微信局长我留言平台群众环境投诉、咨询178条,形成交办单49期,均已办结。所有正在核实办理信访件均在办理时限内,无一件超期办结,没有一起一人赴省进京上访,环境信访维稳总体情况较为平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俏息内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22

行政强制

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2

0

0

0

0

0

4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

()予以公开  

32

0

0

0

0

0

32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0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中请内客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中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其他处理

1.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44

0

0

0

0

0

4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5

8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根本目标,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稳步开展,但与公众广泛需求仍有差距,如网站功能、政务新媒体优势性仍需加强。2022年,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健全网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网站栏目分级管理、日常安全检查和信息通报制度,完善网站功能、聚集公众关注,切实保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体现政府网站是第一平台信息公开作用。二是加强平台互通。发挥政务新媒体之间的优势互通,根据形式和平台特点,扩大内容覆盖面和影响面,协同平台部门,进行技术攻关,协商实现政务新媒体形式互通、平台互联,畅通发布渠道,集约形成最大传播力和传播效果。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除了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依托生态环境各类业务培训,提升对公职人员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等信息处置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内,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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