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现将宿迁市来明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5000立方米胶合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7-84396253;
Email:sqhbglc@126.com;
通讯地址:宿迁市便民方舟生态环境局窗口,邮编2238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和编制人 | 环评报告书(表)链接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35000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陈集镇木材产业园18号 | 宿迁市来明木业有限公司 | 1、编制单位:江苏瑞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编制主持人:刘莎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来明木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大气专项 | 宿迁市来明木业有限公司于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陈集镇木材产业园18号,投资1000万元,以木板皮、脲醛树脂胶等为原辅料,购置铺板线、涂胶机、冷压机、热压机、裁边锯等生产设施,建设年产35000立方米胶合板项目 | 1、废气:项目调胶、涂胶、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由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锯边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达标,由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2、废水:建设项目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市政管网,本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噪声:项目经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