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06号提案的答复
徐梦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污染治理暨资源化利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就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暨资源化利用进行了专题调研。制订并印发《宿迁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评估办法》(宿农牧〔2024〕5号),制订《2024年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实施方案》,以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为导向,遵循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综合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切实有效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4条、落实了4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齐抓共管,提升粪污资源化能力
(一)全面开展梳理排查。围绕督查交办问题、2023年投诉线索,对畜禽养殖场户污染防治情况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逐一过堂、全面覆盖,形成排查整改清单。坚持边排查边治理,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提升到位;对整改工作量较大的,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按时完成整改提升。
(二)加强治理设施配套。强化示范引领,普及应用肉鸡层叠笼养先进模式,粪污实现日产日清,全市肉鸡笼养面积已超80万平方米。统筹财政资金支持养殖企业加强沼气工程、粪污储存池等粪污收集处理设施配套,建设一批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田间沼液储存池等设施,加强粪污集中收集处理。结合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江苏越明畜牧科技牧有限公司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宿迁德牧生态牧业有限公司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两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改造项目。
(三)严格扎紧准入关口。严格执行规模养殖场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查严管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等现象。对规模以下的养殖场户,引导其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备案。指导各地实施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治理整治项目,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建立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督促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制订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并报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二、优化布局,整县制推进畜禽粪污收集体系建设
(一)加强区域布局优化调整。为改善农村地区环境质量,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我市出台了《宿迁市畜禽养殖布局调整优化方案》等文件,依据《宿迁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实行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加快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宜减则减,宜养则养,引导规模养殖向稻麦、玉米、果蔬、花木等优势产业区转移。
(二)引导小散养殖集中。依托温氏集团等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生猪养殖小区,鼓励支持小散养殖户向养殖小区集中。主动公开相用地范围、用地标准、土地复垦、手续办理等相关政策规定。在选址和使用过程中,主动靠前服务,提供政策指导,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落实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要求,指导各地根据当地农业发展规划、农业产业布局、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等,合理规划养殖小区,全面推进小散养殖集中。
(三)探索建立粪污集中处理体系。鼓励支持规模养殖场就近流转土地或与种植基地签订粪污消纳协议,畅通粪污还田渠道,就地就近综合利用粪污,推动农牧结合更加紧密。摸排形成宿迁市小散养殖密集区清单,包括宿城区龙河镇、陈集镇和沭阳县耿圩镇。组织相关部门制订宿城区、沭阳县小散养殖场户畜禽粪污收集处置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三、严格监督,依法依规压实责任
(一)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以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粪污直排漏排的、异味扰民以及超过土地消纳能力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隐患督促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畜禽养殖场,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二)规范日常管理行为。督促畜禽养殖场户加强设施日常维护,破损设施要及时修补,避免因雨季等时期,造成粪污外溢、污水横流。对于人工清粪,要加大粪污清理频次,保持圈舍清洁干燥;对于采取粪尿分离工艺的,应避免长时间存放造成厌氧发酵,减少臭气产生。县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至少每季度开展1次检查督导,做到检查指导常态化,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三)持续开展教育培训。对畜禽养殖场户负责人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使生产主体知晓相关管理要求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对养殖场户的耐心指导,深入细致做好小散养殖户的思想教育,争取理解支持,避免简单粗暴处置方式。
四、长效管理,推进生态健康养殖
(一)推广先进生产方法。推广应用家禽层叠笼养、肉牛垫料养殖等生产模式,改变粪污的收集处理方式,通过添加锯末等碳素含量较高的物料,提高堆肥物料碳氮比,减少氨气排放。指导有条件的养殖场加强饲粮调节,适当采用低蛋白低硫配方,或在饲料中添加微生物制剂,提高蛋白利用率,减少畜禽排泄物中臭气成分含量。通过添加物理除臭剂、化学除臭剂、微生物除臭剂等方法,减少臭气产生与扩散。
(二)加大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宣传力度。通过编制典型手册、召开培训班等方式,大力推广“畜—沼—粮(果蔬)”、发酵床等生态种养模式。加强宣传指导,走村入户发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明白纸》和《畜禽养殖臭气减控明白纸》,引导养殖企业采用饮水碗等节水设备,逐步淘汰水冲粪养殖工艺,积极推动粪污源头减量。
(三)扎实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长效管理工作。推动畜禽养殖规模化发展,将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纳入财政支持引导范畴,实施中央奶业生产能力提升整县推进项目,鼓励支持养殖场更新升级自动饲喂、环境控制、自动清粪等设施设备,培育一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依托温氏集团等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生猪养殖小区,鼓励支持小散养殖户向养殖小区集中。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逐步引导小散养殖户有序退出。发挥乡镇政府、村级基层组织的监督力量,将养殖散户逐步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