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8号建议的答复
许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条件容许农民焚烧秸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收到《关于有条件容许农民焚烧秸秆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题研讨,邀请专家进行会商,局领导带队至各县区实地考察,综合各方意见,报告如下。
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秸秆禁烧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秸秆焚烧事件明显减少,群众长期反映的焚烧异味问题得到解决,雾霾天气发生频次大幅度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居民呼吸健康得到保障,为构建美丽宿迁作出一定贡献。在享受美好生活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近期个别社交媒体散播一些言论,否定秸秆还田的科学性,误导群众秸秆禁烧有弊无利,导致部分群众对秸秆禁烧政策产生抵触心理。
一、针对“焚烧秸秆,是中国千百年的农业文化传统”这一观点。经专家考据,焚烧秸秆是近三四十年才出现的一种新现象。在古代,一方面秸秆是农民的宝贵资源,是农村用能、养畜、房屋修缮、编制日用品的重要原材料,农民会尽可能地收割秸秆带回家中堆成草垛,进行综合利用或分散至每日三餐作为燃料,而不是就地进行焚烧;另一方面,因技术水平较低、劳动力不足等问题,农民无法高效处理田间的灌木、野草等,只能用火解决问题,且历朝法律都对这种焚烧行为进行了限制。进入新发展时代,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电器、天然气的普及和广泛使用,人们对秸秆的需求逐渐降低,机械化收割留下的长茬也难以处理,严重影响下茬农作物播种,加之部分地区水稻、小麦播种时间紧张,秸秆就地焚烧成了农民省力好用的办法。
二、针对“禁烧秸秆,对土壤补钾肥很不利,秸秆焚烧后就是很好的钾肥”这一观点。首先,必须承认焚烧后的秸秆变成了草木灰,含有大量钾等微量元素,是天然的化肥原料。但是,同时也不能忽略焚烧对土壤肥力造成诸多负面影响。经专家论证,秸秆焚烧会导致地面温度急剧升高,造成土壤中细菌、真菌和放线菌减少,微生物失活,土壤生态系统被破坏,农作物残骸不能被土壤所分解,土壤自身的生态循环无法发挥作用,导致土壤板结,耕作层变浅,土壤肥力降低,造成农作物产量降低。实验表明,每焚烧一次秸秆会使土壤中的有机质含量下降0.2%—0.3%,焚烧秸秆过程中,土壤表层(0—5cm)有机质含量平均减少14.56%,土壤全氮含量平均减少4.63%,土壤含水量下降14.68%。据测算,秸秆焚烧后,导致农作物减产5%—10%,直接影响农民收益。
三、针对“允许农民在规定的时间内焚烧秸秆”这一观点。秸秆焚烧是提升PM2.5浓度的重要变量之一,经监测监控中心分析,在每次秸秆焚烧后的3—4小时内,受污染物排放快速累积叠加区域传输影响,PM2.5浓度会骤升几十毫克每立方米,导致我市空气质量出现不同程度恶化。例如,我市2023年12月曾出现多地同时秸秆焚烧,导致PM2.5浓度于12月中下旬开始连续多日超标,甚至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我市社交媒体上,出现大量对“烧秸秆味”“烟味”“糊味”“焦味”的描述,部分网民表示喘不过气、睁不开眼;使我市接连展开黄色应急管控、橙色应急管控,严重的大气污染甚至促使省领导带队到我市开展大气环境专项帮扶检查。由此,秸秆焚烧一旦全面放开,其危害性可见一斑。
四、针对“长期禁烧秸秆,部分秸秆没有有效利用都堆积在田间地头,秸秆越积越多,既影响农村环境,又是火灾隐患”观点。农业农村部2012年、2013年出台《土壤有机质提升技术模式概要》,对麦-稻轮作区小麦秸秆量过多、难以全量就地还田的问题提出墒沟埋草还田腐熟技术模式,近几年出台《“三夏”黄淮海地区小麦秸秆科学还田指导意见》对小麦秸秆科学还田和还田地块的科学管理进行具体指导。
您提出的“废除全面禁烧秸秆的规定,特别是零散田块不利于集中回收的田块要全面放开,可在极特殊的地方禁烧秸秆(如重要路口、飞机场周围)”“允许农民在规定的时间内焚烧秸秆。农作物收获时间是有时间差的,所以建议在我市制定错峰焚烧秸秆方案,规定每个县区焚烧时间段有计划进行焚烧”等提议,一方面我市于2020年曾探索过有计划焚烧办法,但由于秸秆总量大,最终未能实现,另一方面《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禁止焚烧秸秆。因此,在法律法规允许和焚烧秸秆条件成熟之前,我局暂时无法采纳相关建议。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会在考虑农民群众利益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全市秸秆禁烧的具体工作,在保障我市大气环境质量的基础上,为农民群众带去更多的便利和实惠,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农业发展工作。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