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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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35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4319418/2024-00335 分类 建议议案办理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日期 2024-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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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六届三次会议第335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次会议第335号提案的答复

徐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污水治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就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截至5月底,全市满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求的行政村579个,治理率为47.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共计680个,设施正常运行率达90%以上,市级清单内482处农村黑臭水体完成治理,实现动态清零。市级部门按季度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现场检查,通报问题整改。同时,督促各县区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回头看”专项整治,建立已建设施不正常运行台账清单,持续推进不正常设施提升改造,不断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

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3条、落实了3条,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理规划布局,全面加强管网建设。

(一)坚持规划引领,提高污水治理水平。围绕全市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各项目标,通过“城旁接管、就近联建、独建补全”等多种建设模式,规划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各县区均编制完成了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运行实施方案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近两年来,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我市组织并制定了各个镇十必接“一图一表”,及镇区管网图和排水户接管表,进一步摸清底数、明确目标、建设项目。2024年,我市对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维、统一管理”要求和下一步治理计划,组织各县区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统筹协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与乡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有效衔接,组织县级治理部门及时修订完善规划。

(二)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在《宿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宿政办发〔202054号)五年计划的基础上,细化逐年工作内容,今年初印发了2024年全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宿土治办〔20241号),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今年将完成15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同时统筹协调好资金配套应用,全市累计投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经费约15.6亿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有处理规模约4万吨/天,受益人口约110万人通过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将达到50%以上,促进农村黑臭水体源头治理。

)加快设施建设,补齐污水设施短板。2012年底,我市102个乡镇仅建有8座污水处理厂。“十三五”期间,每年将乡镇污水“十必接”、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列入市委市政府民生实事并纳入高质量考核重要之一,加快推进,累计争取省级补助资金1.74亿元,全市新增乡镇污水处理厂站50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5万吨/天,共铺设污水管网超800公里。“十四五”以来,全市累计建成乡镇污水管网240公里,提高了乡镇污水的收集和处理能力,不断减少污水直排入河情况。截2023年底共组织各地建成680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管网建设2000余公里。今年将继续做好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平,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

二、多方协作监督,降低运维成本。

(一)坚持高位推动,完善管理机制。落实“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始终把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作为农村环境整治的重点予以优先安排。我市成立了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参与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组,负责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村庄水体清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统筹推进农村水生态环境提升。

(二)健全考核机制,层层落实责任。落实市、县、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明确农村生活污水管理等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职责,确保责任有人负、事有人干。将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纳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考核内容,按月度积分考核,定期召开治理推进会采用专业运维与部门监管相结合方式,已建处理设施委托第三方单位运维管理,全市设施专业化运维比例已达到70%,联合水利、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按季度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现场检查,将整改不彻底、虚假整改等情况向各地政府通报,2023年来,市级部门抽查检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点位共计200余处,印发通报4次,交办单6次,以点带面,逐步提升整改成效。

(三)多元化分摊运管经费,减轻资金压力。充分考虑镇村实际,将建设和运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以污水处理费征收与县区、乡镇(街道)各级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多元化运管经费分担机制,为镇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提供保障。同时,我局会同电力公司等开展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情况排查,建立设施用电清单,对纳入清单的设施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切实降低设施运行成本。各县区建立设施信息化管理平台,以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为重点,运用物联网技术对设施运行工况等实现远程监督和远程控制,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成一个、运行一个、见效一个”。

三、根据村庄实际情况,优化污水理工艺。

(一)市场化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距离城镇较近且具备条件的村庄、人口集中或相对集中的村庄,采取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厂、建设相对集中式或集中式处理设施的治理模式。按照“四个统一”,整县制建设农村生活处理设施,以县域总体规划为先导,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谋划建设项目,推动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工作原则,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探索鼓励专业化、市场化治理和运行管护,鼓励采取设计、施工和运维总承包模式,推进县区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

(二)积极推动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有效管控对位于非环境敏感区,且常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的村庄,鼓励村民对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实现资源化利用,或通过“收集+转运”方式,依托有富余处理能力的乡镇污水处理厂或临近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三基本”的治理管控目标: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基本闻不到臭味,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2024年全市将实施完成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和管控村庄145个。

(三)加强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鼓励推广有利于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改厕技术,确有必要实施水冲式厕所改造的,也积极推广节水型、少水型水冲设施,减少生活污水产生量。同时,加强粪污收集利用体系建设,解决好厕所粪污收集和利用去向,确保粪污满了有人掏、有设施处理或利用。统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厕所革命,对计划开展水冲式厕所改造的村庄,具备条件的,与农村污水治理一体化推进、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营。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计划

农村环境整治过程中,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农村污染防治涉及面广,污染来源情况复杂,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面临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从整体上看,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苏南、苏中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自然村和农户生活污水治理面仍然较低。二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专业化运维水平待提升。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部分已交由第三方专业化运维,但仍有县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由多个运维方分片进行管理,设施运维不统一,甚至一小部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依靠乡镇自行运维管理,设施运维不专业。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以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加快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做好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推进。切实落实《2024年全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要求,清单化推进治理,提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指导各县区按年度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整县制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适合的污水治理模式,优先采用资源化利用和管控的方式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不断提升农户覆盖。

二是提高设施专业运维水平。落实《江苏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维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治理和运行维护,进一步提升设施运维的覆盖和统一,结合现场抽查检查,推进损坏设施改造提升,不断提高运维管理质效。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环保意识。农村生活污水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最终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在治理过程中,加大信息公开,将生活污水治理县域规划、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进展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立公告牌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我市镇村特点,以创建生态文明示范镇村为抓手,加强宣传教育,常态组织开展环保类咨询服务等宣传活动,提高村民生态文明意识,通过“全民参与、共同创建”模式,形成农村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推动农村生态环境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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