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迁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2024年四季度名录的公示
- 发布日期:
2024-10-08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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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迁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
四季度名录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名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发〔2022〕5号)文件要求,确定宿迁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四季度名录,现就名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联系方式:电话:84363260,电子邮箱:sqstwm@126.com,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平安大道68号。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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