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迁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2025年二季度名录的公示
- 发布日期:
2025-04-16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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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名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发〔2022〕5号)文件要求,确定宿迁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二季度名录,现就名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联系方式:电话:84363260,电子邮箱:sqstwm@126.com,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平安大道68号。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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