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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迁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2025年二季度名录的公示

  • 发布日期: 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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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名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发〔20225号)文件要求,确定宿迁市生态环境非现场监管对象季度名录,现就名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416日至2025630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联系方式:电话:84363260,电子邮箱:sqstwm@126.com,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平安大道68号。

附件:2025年二季度非现场监管对象名录

宿迁市生态环境局

2025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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